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教育部教学督导局在全面总结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会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中的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出台了2018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本期,小编会简要地为大家介绍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一级、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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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篇幅限制,评估指标的相关基本要求和注解可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网站上查看。
网址: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政策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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