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师院科字〔2015〕43号
各院部、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此次组织申报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处联系设立账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了解相关信息。
四、时间安排
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于2016年3月2日前完成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 科研处将于3月5日前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经ISIS系统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于3月10日前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提交科研处(教科研楼1217室)。所有材料A4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一份。
3. 请申请人于3月10日前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kyc.jsie.edu.cn/),在“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本人项目申报”→“点击申报或录入”→选择“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填写相应的申报信息,并上传在ISIS系统中下载的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提交信息并确认。
4. 以上所有工作务必于3月10日全部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瑾、戴思薇,电话:83758262
五、基金委咨询电话
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2.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
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010-62328623,010-62325562
3.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552 |
办公室 | 62327087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7016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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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