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按照我院《江苏教育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和奖励办法》(苏教院〔2011〕18号附件二)文件要求,兑现2014年度科研奖励的工作即将开展。2014年度科研奖励数据将继续直接从我院科研管理系统中生成,请所有人员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查询各自所填报信息的审核意见,个别未更新或登记的成果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补登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科研处书面或口头反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核对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未提出异议者默认作为接受该审核意见处理。科研处将以3月31日截止的审核结果作为奖励依据。截止日期后补登、补报、补审的结果不再奖励。
二、相关事项说明
1. 此次核对的科研信息是指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科研成果及立项课题。
2. 个人已经录入但是自己“未确认”的数据系统自动不予进入审核和统计程序,因此这些记录不列入工作量和奖励计算。对虽经“确认”但科研成果材料录入不完整的一律作零分计。
3.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课题,仅需核对项目信息是否完整、正确,科研处将依据该信息按照《江苏教育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和奖励办法》(苏教院〔2011〕18号)文件规定兑现科研补贴,项目的计分计酬将于该项目的结项年度进行。
三、查询与反馈方式
1. 科研成果的查询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录入与编辑”模块,点击各记录最右侧位置的“处理”即可查询具体审核意见。
2. 科研项目的查询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的“项目申报与管理”→“个人项目申报与管理”模块,点击右侧的“操作”栏下的各项内容即可查询详细的项目信息。
3. 如对审核意见或项目信息有异议,请咨询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项目相关问题请咨询83758262,联系人:王瑾,教科研楼1217室;
成果论著等相关问题请咨询83758259,联系人:张壬林,教科研楼1215室。
科研处
2015年3月13日